3 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

 

适用范围

 

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23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中的烟风煤粉管道。本章编写依据是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的《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》。

 

设计说明

 

2.1  介质温度

热风管道的管部按400℃介质温度进行强度计算;热风送粉管道的管部按350℃介质温度进行强度计算;其余管部按250℃介质温度进行强度计算。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的《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》(1977年修订)均注明介质的温度范围。

2.2  管道规格

烟风煤粉管道的管道规格采用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的《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》(D-LD2000)。

2.3  结构材料

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的管部和根部均采用碳素结构钢Q235,并根据不同的介质温度和使用地点,按规定的原则合理选用,并进行必要的强度计算。

2.4  基本许用应力

Q235钢在不同温度时的基本许用应力按GB/T 17116.1-1997《管道支吊架  2部分:技术规范》表1的规定。剪切基本许用应力按第5.1的基本许用应力的0.6倍计算,焊缝系数按0.9计算。

2.5  荷重

各管部的Pmax及各根部的允许荷重PZ均为结构荷重。烟风煤粉管道的基本荷重包括金属、保温结构、原煤、积灰、积粉等,考虑到管道的强度及刚度要求,避免大管径的荷重不合理情况。

2.6  保温材料

主保温材料容量、导热系数计算、保温层容量和厚度等的计算和选用按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的《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》(1977年修订)的规定。

2.7  根部的选用

选用根部时,应符合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的《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》(1977年修订)表中所列的允许荷重和着力点等控制数据及备注拦注明的要求。

2.8  整体结构

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的整体结构由管部、连接件和根部组成。

 

型式图

 

3.1 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的连接件的型式图见图7-3-1

3.2 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的管部的型式图见图7-3-2

3.3 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的根部的型式图见图7-3-3


7-3-1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连接件型式图

表7-3-1


7-3-2 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管部型式图

表7-3-2


7-3-3  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(华东电力设计院标准)根部型式图表7-3-3